官方微博管理制度
为进一步发挥校内微博等新媒体在加强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、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全面有力地抓好校园网络舆论阵地建设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文件要求,现对以学校各级单位名义开设的微博建立注册申请、登记备案等管理办法,具体规定如下。
一、注册申请
凡以学校各级单位名义注册的微博、微信,均在申请之列。各级单位应在注册前,向校党委提出申请,如实填写官方微博注册申请表。申请表须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报党委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。注册后应及时填写官方微博登记备案表,报校党委备案。
二、内容发布
学校各级单位官方微博主要发布学校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、通知公告以及与学校、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,服务师生学习、工作和生活,宣传和展示学校的发展成就与社会形象。
未经授权,各级单位官方微博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、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等相关内容。如确需对外发布的,在报学校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发布,并应与学校保持口径一致,同时做好发布内容备案。
三、维护管理
按照“谁建设谁负责,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应主动建立健全微博管理制度,明确分管领导,并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微博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。如因工作需要,发生分管领导或管理人员变更,应及时重新提交登记备案材料。
各单位要对下属各级官方微博信息发布的真实性、可靠性、合法性负责。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,管理员发布信息,须经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方可操作;要加强对微博的日常管理和监控,如发现有不良信息或异常情况,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,并积极妥善处理。
四、信息安全
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发布、转载有关信息,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的宣传政策、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,确保内容合法、准确、真实。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、影响社会稳定及校园秩序、传播封建迷信等各种有害信息,不得发布来源不明的信息,不得发布、转载商业性广告。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、学校内部暂不宜公开的事项等,要严格把关,避免泄密事件发生。
各单位要重视官方微博等网络舆论阵地建设,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机制,加强学校各单位间的互联互动,形成有效的新媒体宣传合力,不断创新和提升学校宣传思想工作,为学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